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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害住院日額保險附約
此保險可隨主契約有效續保至65歲,
販賣日期 | 84.03.31 | 停售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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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結構 | 定額給付 | 險別代號 | R | |||
保 障 內 容 | ||||||
意外身故保險金 | 無 | |||||
意外殘廢保險金 | 無 | |||||
意外失能保險金 | 無 | |||||
醫 療 保 障 | ||||||
住院保險金 | 傷害住院:(住院醫療日額)X住院日數;(最高給付90日) 疾病住院:無 ※意外骨折未住院:按條款約定給付 加護病房:除給付上列住院保險金外,另按(住院醫療日額)X(加護病房住院日數)給付;(最高給付45日) | |||||
門診保險金 | 無 | |||||
手術保險金 | 無 | |||||
豁免保費 | 無 | |||||
保險金給付限制 | 每次事故依上述之規定為限。 | |||||
契 約 消 滅 | 主契約經變更為「展期保險」及主契約終止或消滅時,本附約亦隨之消滅。 | |||||
其 它 | 無紅利、無解約金。 | |||||
備 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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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:此保單最低承保額度最少為300日額,最高可承保至2000日額,承保年齡0-65歲,不分年齡與性別~
以承保日額1000元,每年保費為:616,承保2000元日額,保費為1232
此保險可隨主契約有效續保至65歲,
~另目前可搭配集彙件或轉帳保費給予優惠1-3%。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~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主
以上台南新光小胡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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