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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保險喪葬費 陳冲:應全面禁止
依據現行的保險法,14歲以下兒童保險喪葬的最高保額上限可達新台幣200萬元,外界質疑這恐怕會誘發「殺小孩、拿保費」的道德風險。金管會主委陳冲13日在立法院表示,他個人比較贊同全面禁止這項保險理賠,但這仍需金管會委員決議,最快今年上半年就會做出決定。
對於兒童保單附加身故保險金,目前各國都有不同的規定。包括英、法和韓國是全面禁止;也有一些國家和台灣一樣,設有給付上限,像台灣是新台幣200萬元、德國最高是新台幣45萬。另外,美國紐約州以及中國的兒童身故保險給付,都不到台灣目前上限200萬的一半。
台灣的兒童「喪葬費用」保險給付,有一段歷史法源。1997年曾修法,允許14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以買包括死亡保險在內的任何保險;2001年又再度修法,訂定「喪葬費用」上限200萬元的規定。金管會主委陳冲13日在立法院回答立委質詢時指出,以他個人的看法,他比較贊同回到過去1997年以前的修法,也就是14歲以下未成年或心神喪失、精神耗弱的被保險人所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無效。他說:『(原音)我個人來講,我比較贊成民國86年以前的立法,全面禁止。』
陳冲也指出,雖然他個人認為這項保單應該全面廢除,但仍要經金管會委員決議後,才能推動修法。金管會也已經在2月發函壽險公會蒐集資料,接到回函後就可以進入討論,今年上半年就會做出決定。
新光小胡:
這是很好的政策~因為如果有此保單會讓「有心人造業」,保險公司也會因推出這樣的保單而使的營運危險增加~保險應該是保障~而不是為了營利而營利~
以上新光小胡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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