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人壽辦理「死亡、殘廢、重大疾病等」給付應備文件
項 目 |
應 備 證 件
|
死亡保險金
|
1,2,3,7,8,9,10,11
|
殘廢保險金
|
1,2,4,8,9,10,11
|
重大疾病保險金
|
1,2,5,6,9,10,11
|
生前給付保險金
|
1,2,5,9,10,11
|
長期看護保險金
|
1,2,5,9,10,11
|
豁免保費
|
1,2,5,9,10,11
|
失能保險金
|
1,2,5,9,10,11
|
備註: (一)生前給付:先向保戶服務課申請批註於保單,再向 理賠課申請,並須填具聲明書乙份。 (二)長期看護:每領取「長期看護保險金」達12 期者, 應檢送診斷書覆查。 (三)豁免保費:如失能持續達一年以上,應每年檢送診斷書。 (四)失能: 1.申請時應提出失能狀態發生日時所從事工作之證明。 2.除因致成附表所列的「身體障害狀態」而經本公司依第二條第四款視為失能不用再提出申請外,同一事故第二期以後每期「失能保險金」之申請,尚須檢具1、2、5。 (五)死亡: 1.防癌險未曾申請癌症保險金,因癌症死亡者,應另付6。 2.舊險有給付特定意外死亡保險金者,須附應備文件,如駕照影本。
|
文件代號說明 1 保單 2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3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4公立或指定醫院出具之殘廢診斷書 5 公立或指定醫院出具之診斷書 6 癌症病理組織切片或相關檢驗報告(須為具此檢驗設備之醫院出具) 7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8配偶、子女件須戶籍謄本之身分證明文件 9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(未成年者並應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) 10同意調查聲明書 11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文件,如:電腦斷層攝影片、工作證明
|
有需要辦理者可以與小胡聯絡~小胡很樂意為大家服務~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~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主
以上台南小胡敬上
留言列表